国家纳米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

作者: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日期: 2010-06-11浏览:
   为了发展纳米科技,指导未来5-10年纳米科技的研究与开发工作,科技部、国家计委、教育部、中科院和国家自然基金委于日前联合发布了《国家纳米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现将主要内容摘登如下,供参考。

一、 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我国发展现状和国际发展态势,着眼于国家长远发展,以提高我国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指导方针。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总体跟进、重点突破”。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在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方面探索创新;在应用发展方面,以纳米材料及其应用为主要近期目标,以发展纳米生物和医疗技术、纳米电子学和纳米器件为主要中长期目标。在纳米尺度的材料和器件的基本性质、基本方法和纳米技术及应用三个方面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组织优势力量,突破关键技术,取得自主知识产权。

发展我国纳米科技应遵循的原则是:国家目标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多学科交叉融合;注重知识产权,促进基础研究、技术发展和应用产业的有机结合;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

二、 目标和任务

主要发展目标:在纳米科学前沿取得重大进展,奠定发展基础;在纳米技术开发及其应用方面取得重大突破;逐步形成精干的、具有交叉综合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纳米科技骨干队伍。

主要任务:

1. 加强纳米科技前沿的基础研究和基础性工作。要高度重视纳米尺度的新现象、新效应、新概念、新原理、新方法的研究与发现,开展纳米科技前瞻性、基础性、战略性研究。重视纳米技术相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为纳米技术产业化打好技术基础。

2. 突破一批纳米科技发展共性关键技术。包括纳米材料制备与加工技术、纳米器件构筑和集成技术、纳米加工技术、纳米尺度结构分析和性能测试技术、纳米材料制造、加工和测试专用准备技术及与国家安全相关的纳米关键技术等。

3. 开拓材料和器件的应用,促进纳米科技成果转化。“十五”期间,重点发展纳米技术在新材料、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能源和环境、医疗与卫生、生物和农业以及传统产业等领域的应用。国家将加大对纳米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培育高技术企业,建立产业化基地。通过企业化、市场化的运作机制,整合政府、大学、研究机构、企业等多方资源,加速纳米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4. 建设国家纳米科技基础设施研究开发基地。在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有关研究基地中选定若干个并给予较大强度的支持,使其成为我国发展纳米科技的核心实验室。组建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待条件成熟时,成立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加速纳米技术创新和纳米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鼓励有条件的省市部门和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纳米科技发展,和国家联合共建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基地。

5. 形成高素质的纳米科技骨干队伍。以人为本,把纳米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把培养和凝聚纳米科技高层次创造性人才作为发展我国纳米科技的重要任务。通过安排项目和建设基地,培养和锻炼一支具有综合交叉能力、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的纳米科技帅才。

三、 政策和措施

一是加强对纳米科技研究与开发的领导和协调,成立“国家纳米科技指导协调委员会”,制定国家纳米科技发展规划,部署、指导和协调纳米科技工作。二是在“十五”期间实施“国家纳米科技专项行动”,加强对纳米科技发展的投入力度,在经费上优先保证,在管理上重点加强。三是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营造有利于纳米科技发展的环境。建设好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和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并鼓励地方联合共建。鼓励企业早期介入纳米研究,对纳米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行政策倾斜,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纳米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风险投入机制。四是要强调纳米科技的原始创新,强化专利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纳米科技创新。五是要从学校教育抓起,择优设立有关纳米科技的专业,加强纳米科技人才培养。六是要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合作,发挥我国的优势,取长补短,扩大国际影响,使我国纳米科技总体上保持与国际先进水平同步并有自己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