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近两年来高校德育领域的优秀研究成果,深入交流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经验,积极促进成果转化,凝聚和激励高校德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队伍,推动我国高校德育进一步创新发展,教育部社科中心将举办“2010年高校德育创新发展研究成果”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如下: 一、奖励等级 奖项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获奖成果授予证书,并给予奖励。按照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允许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范围 各高校均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每校限报1-5项。请各单位按照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三、申报资格 1.申报者:申报者可为个人,也可为由若干人员组成的研究小组,但须指定一位牵头人(合作研究成果必须为第一署名人),每人或每小组限报一项。 2.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可为学术专著、理论文章、研究报告(包括工作成果)三类,起止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今,具体要求如下: (1)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个人论文集可单独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单独申报。 (4)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独立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5)以工作成果为主要内容的研究报告,须围绕当前实际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理论概括,形成经验性、规律性研究成果。 四、申报材料 每项成果需提交《申报评审表》5份,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支撑材料3份,以上材料及《申报一览表》的电子版发送至wkb@(学术专著类成果除《申报评审表》外,其他材料可以只提交纸质材料)。纸质件统一用A4纸打印。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支撑材料须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申报程序 1.各基层单位对本单位《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支撑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审查:(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是否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评审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办法的规定;(4)《申报评审表》中,成果简介引用的内容是否准确、客观,表达是否准确、规范。 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迟琳琳 孙 莹 电 话:84709736 E-mail: w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