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教育部现将2008年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向全国高校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和要求 招标重大项目的课题名称可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查阅,或参见招标课题一览表(附件1)。 二、招标项目的资助额度 除定向西藏大学和新疆大学招标的两个项目外,其他每个重大项目的资助经费为10万元(学校配套10万元)。 三、投标条件 凡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具有正高职称,能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从事驻所研究者均可参加投标。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 2、正在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在2008年8月15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四、投标办法 1、项目投标者请认真阅读以下招标文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附件3)2、《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附件4)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5) 2、按照填表说明,请认真填写《2008年重点基地重大项目投标评审书》(附件2) 3、交纳投标费600元/项 五、投标程序 请将A4纸打印的《2008年重点基地重大项目投标评审书》一式六份(含一份原件)报至科技处(主楼208室),同时递交电子版本。 六、校内递交截止日期 2008年8月26日 七、有关说明 为加强基地课题管理,提高立项质量,使基地申报的研究课题真正能够凝练重点研究基地发展方向,促进学科发展和研究水平的提高,教育部社科司将严格对基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申报的基地项目评审不通过者,不再组织重新论证。 联系人:李力李艳艳 电话:84708600 84708958 电子邮箱:w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