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辽宁省教育厅2004年以来文科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验收的通知

日期: 2010-08-01浏览:

日期:2010-4-19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题办法的补充规定》,省教育厅科技处将集中对省内各校2004年以来的科研计划项目进行清理和结题验收,文科项目结题工作由文科办负责组织,请尚未结题的老师及时报送结题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一般项目、文科基地项目。

二、时间安排:5月16日-17日集中受理

三、结题材料:

1、一般项目:项目结题审批书、项目研究成果公示表(需签字)、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纸质材料一式二份。

2、文科基地项目:材料两套:一套为项目申请书、审批书、成果及证明材料(引用、转载或采纳证明),这三种材料装订在一起;另一套为结题审批书两份,不用装订在一起。

所有电子版发送到wkb@

四:其它:

1.凡延期一年以上的项目必须结题,否则按相关管理办法给予处理并影响本校以后年度经费下拨总量。

2.凡到期课题如无特殊原因必须结题。有特殊情况的项目本人须提出延期申请,经学校审批后报教育厅备案。

3.注意事项:

结题项目所列论文、获奖、所获后续资助项目等标志性成果必须提供佐证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联系人:迟琳琳 孙莹

话:84709736

附件下载


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doc

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成果公示表.doc

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