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辽教发〔2011〕43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教发〔2017〕48号)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委托项目依托高校组织2016、2017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基本科研项目、产业技术研究院重大应用研究项目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要求
本次结题范围包括2016、2017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2016、2017年度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项目;高等学校产业技术研究院重大应用研究项目;因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结题并经批准的其它年度项目。其中:
(一)2016、2017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为第一次结题。
(二)2016年度省教育厅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二次结题。
(三)2017年度省教育厅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一次结题。
(四)高等学校产业技术研究院重大应用研究项目为第一次结题。
(五)结题验收要求:
2016、2017年度所有项目验收和免验收要求参照2017年省教育厅印发的年度结题通知规定执行,详见附件。
(六)结题验收主要内容及赋分包括:
1. 项目申请书中约定的预期完成成果。
2. 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及创新性。
3. 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成果转移转化情况。
4. 研究方法是否正确,学风是否严谨。
5. 创新团队验收内容包含人才队伍培养情况。
6. 创新人才项目验收内容包括个人成长情况。
各项内容分值由项目依托高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结题要求及材料提交详见附件6
三、其他类别项目
其他类别项目结题要求及材料提交详见附件7
四、参与此次结项的项目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负责人 |
所在院系 |
经费 (万元) |
1 |
W2015082 |
一般项目 |
王珊珊 |
盘锦校区知识产权学院 |
1.5 |
2 |
WR2016004 |
创新人才 |
曲英 |
经管学院 |
5 |
3 |
WR2017001 |
创新人才 |
宋金波 |
经管学院 |
5 |
温馨提示:经省教育厅审批的《项目申请书评审书》可到文科办复印。
五、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1日
联系人:马小晶
联系电话:84709736
电子邮箱:w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