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年结题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结题结账的通知

日期: 2019-11-27浏览:

各位项目负责人:

按照《高等学校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规定,项目完成目标任务并通过验收后,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教育部。

项目负责人为我校教师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根据教育部的结题批复,文科办、财务处已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统一办理了2018-2019年结题项目结余经费的结题结账手续,项目负责人无需办理。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办法》(大工校发〔2019〕49号)规定,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允许结余经费在2年内留用的,由学校统筹留归学部学院安排原项目课题组继续使用20个月,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项目负责人不变。结余留用截止前4个月仍有结余的,由学校统筹使用。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结余经费使用范围参照纵向科研项目直接经费支出范围,各支出科目无预算额度控制。

其中,2018年结题的项目,结余经费留在原账号使用,留用时间至2020年8月31日;2019年结题的项目,结余经费留在原账号使用,留用时间至2021年8月31日。

 


文科办  财务处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