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专题结项工作即日起开始受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评审
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分别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文科基地、重大、重点项目的结题评审将采取项目结题评审会形式进行,评审专家由科学技术研究院依照结题项目学科领域从校内外聘请。评审会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结项材料(务必双面印制,结项审批书和成果材料单独装订)。
所有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类别都要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结项审批书》1份,
2、 成果复印件1份(论文:提交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著作及研究报告:提交原件)。
3、《结题审批书》电子版请发送至本部门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汇总与纸质版核对无误后统一打包发wkb@
项目成果出版或发表,均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字样,未标注者不在结题成果范围内。无文号内部发行的会议论文集论文、增刊论文不在结题成果范围内。
三、结项要求。根据《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专题各类项目结项要求》,各类项目结项要求如下:
重大项目: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两项:
1、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同方向(领域)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项目等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资助;(不含省级)
2、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
3、 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9篇以上,其中在权威核心刊物以上级别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权威核心期刊论文包括CSSCI来源期刊中排前五位期刊发表的论文,以及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
4、第一署名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社科优秀成果奖;
5、依托该项目争取到进入校财务科研经费10万元以上。
重点项目: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两项:
1、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同方向(领域)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辽宁省社科项目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资助;
2、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权威核心刊物以上级别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权威核心期刊论文包括CSSCI来源期刊中排前五位期刊发表的论文,以及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
3、第一署名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社科优秀成果奖;
4、依托该项目争取到进入校财务科研经费5万元以上。
一般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项目负责人以第一署名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2篇以上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
2、成果达到《任务书》制定的研究计划、研究目标中确定的目标任务。
请项目负责人持结题审批书中的财务决算页到财务处、审计处盖印后(盖印时财务处、审计处可能各要封面页和决算页存档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全部材料统一交给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结项材料汇总交到文科办。不受理单独申报。文科办受理日期2012年1月7日。
文件: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结题审批书
文件:2010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