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自2007年以来,市社科联(社科院)在全市先后设立29个社科研究基地,充分发挥了“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研究基地建设,凸显智库功能,依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研究基地评选和管理办法》,市社科联(社科院)研究决定,将于近期重新评定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研究基地。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各高校实体性社科研究机构、大连市属社科研究机构、研究能力较强的社科类社团或省社科联所属委托市社科联管理的研究机构。
2.学科特色突出。研究基地必须是在大连市有一定影响的优势学科,研究方向明确、重点突出,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内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优势。
3.队伍结构合理。应拥有省内外知名的学科带头人或领军人才,有一支能适应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需要的专兼职学术队伍,鼓励跨学科、跨单位合作;研究团队中正高级人员比例应在25%以上,研究人员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比例应在60%以上。主要方向带头人原则上要具有正高级职称。
4.科研成果丰富。科研水平在其研究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声誉,拥有较强影响的研究成果。研究团队的骨干成员近三年来承担过省部级以上或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重大或重点项目,在国内外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过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出版社出版过学术专著,获得市级以上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二、工作任务
1.依据市社科联(社科院)要求及基地的研究方向,制定基地三年期工作规划及每年度工作计划,按时上交工作总结。
2.每年承担一项市社科联(社科院)重点课题研究任务,或通过市社科联(社科院)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一份本研究领域权威性研究报告。同时,需完成下列任务之一:
(1)有一份研究成果能在市社科联(社科院)要报《决策参考》(报送市领导)刊发,或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公开发表。
(3)开展一次全市性社科普及活动。
三、具体要求
1.市社科联(社科院)研究基地由市社科联(社科院)和高校(主管单位)共建,以高校(主管单位)自建为主。市社科联(社科院)每年对每个研究基地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2.研究基地负责人应积极主动参加市社科联(社科院)组织的相关活动。对任职期间连续出国或病(事)假三个月以上的负责人,应及时通报市社科联(社科院)。学校解聘或调整研究基地负责人,应报市社科联(社科院)备案。研究基地组织开展重要活动,应提前通报市社科联(社科院),并邀请相关领导参加。
3.研究基地应把承担重点科研项目、产出重要科研成果当作基地建设的重要任务,应积极吸收中青年教师参加市社科项目研究,培养高素质的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积极吸收研究生参加课题组,促进硕士、博士等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研究基地产出的重要社科研究成果要在刊发两周内上报市社科联(社科院)。
4.市社科联(社科院)委托的课题项目,研究成果如果得到市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用,市社科联(社科院)将给予一定资助[研究成果同时需注明“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研究基地”字样]。
5.市社科联(社科院)对研究基地每年考核一次,每三年重新评定一次
四、申报及评定
1.《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研究基地申报书》一式四份,电子版发送至wkb@
2.市社科联(社科院)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提出评价意见。
3.由市社科联(社科院)推荐候选单位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4.市社科联(社科院)颁发证书及授牌。
截止日期 4月12日
联系人:迟琳琳 孙莹
文件: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