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任务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做好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撰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审核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查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核准下一年度的经费预算。对未按时报送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未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缓拨下一年度的经费并要求项目负责人予以纠正。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填写之前请认真阅读进展报告的撰写提纲,项目负责人必须对照《任务书》及原申请书相关内容如实填写本年度开展的研究工作情况,未按计划完成进度的必须详细说明原因;
2、附件材料为有标注项目资助号的2013年度已发表和已录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页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成果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请将纸质文件一式一份(要求A4纸双面打印,附件材料与进展报告一起左侧装订)及电子版报送本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送交科研院相关科研专题管理部门。
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0日
联系方式:
人文社科科研管理部(主楼215),E-mail:wkb@
联系人:路大壮孙莹电话:8470973684707120
附件: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进展报告.doc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