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按照教育部要求,2013年立项基本科研业务费第二笔经费及2014年立项基本科研业务费第一笔经费,请于2014年9月30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2013年以前(含2013年)立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各类项目经费请于2014年11月30日前全部执行完毕。2014年新立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各类项目经费预计10月份下拨到学校,请于2014年11月30日前执行完60%。
以上两类项目经费超过时间节点仍然没有执行完毕的,教育部将全部予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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