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科研(技)处、社科研究机构(基地)、社科类社会组织及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发展,服务大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市社科联(社科院)拟定了《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2014—2015年度立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希望你们组织社科研究力量,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密切联系大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整合社科人才资源,充分发挥“智库”作用,紧密围绕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方面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提供针对性强、应用性强、独创性强、时效性强的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智力服务,为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提供理论支持。
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立项课题为副省级课题。凡大连市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脱产学习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2014—2015年度课题申报后,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课题研究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履行评审程序,确定立项课题。立项课题要求在一年内完成(重点课题须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此次《课题指南》含“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部分,申报人作为课题负责人限报其中1项。申报人需填写与申报课题类别一致的《课题申请表》。市社科联(社科院)对部分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请申报人认真填写资金申请额度和使用计划;对一般课题的研究成果,择优进行成果转化,对转化的研究成果将给予一定奖励。
《课题指南》中的题目起引导研究方向的作用,申报者既可选题、破题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申报者须填写与申报课题类别一致的《课题申请表》一式两份(实名、匿名各一份),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个人信息,经推荐单位科研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后,由单位或个人送交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科研部。
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的争议。结项需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及一份5000字左右的成果精华版(要求独立成文,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30%),并且提交成果精华版“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课题申请结项时不要求发表研究成果,如作者自行公开发表,须标明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立项课题名称及编号。
1.《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2014—2015年度立项课题指南》
3.《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重点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5.《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一般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