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16-05-24浏览:

文科部受理时间:2016.7.4 - 2016.7.5

报送材料:

1 纸质版(送至文科部,主楼106)

(1)申请评审书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

(2)参评成果原件1份

2 电子版(发送至wkb@)

(1)申请评审书

(2)汇总表

各位老师:

教育部决定于2016年5月-7月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附件1)。各有关单位请严格按照《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见附件2)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并于7月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推荐参评成果汇总报送评奖办公室。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2: 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pdf

3: 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4: 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