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科结项要求、结项材料

日期: 2014-12-25浏览:

一般项目完成《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且符合下列情形,可申请免予鉴定:

每一样结题形式对应一个结题要求

●结题形式有专著的: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有样书。

●结题形式有论文的:

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SCI、A&HCI、SCI、E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结题形式有研究报告的: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有采纳使用证明。(模板向文科部索取)

以上三类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二、需提交的材料

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一般项目著作类成果需已经出版,论文类成果需已正式发表,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需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一)免于鉴定项目所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

2.项目成果复印件3套;

3.项目《申请评审书》1份(复印件)。

4、财务决算页,项目负责人自己到财务处专项资金管理科84708442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