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成果刊发后,省级以上领导(含省级)作出批示; 2.项目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正式发表; 3.重点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期刊、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正式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2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选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期刊、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正式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 4.以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出版的专著作为结项成果; 5.项目结项成果获得国家级奖项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含二等奖); 6.项目立项后,同一研究方向项目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7.项目结项成果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宜公开,质量和水平已得到省级以上地区或部门(含省级)认可或采纳。 8.按要求完成委托项目研究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