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项目对外委托、合作研究合同办理流程

日期: 2018-07-17浏览:

军工项目对外委托、合作研究合同办理流程

一、对外委托合同业务办理

此业务主要是指纵、横向科研项目中开展测试、化验、加工、协作、计算、分析等业务,横向科研项目中委托开展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转让等业务。

(一)同一个项目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向同一个第三方独立法人单位外拨总额小于5万元的:

1.项目/经费负责人填写《科研项目外拨经费审核登记表》(附件1,也可登录财务处网站下载),对外委托任务的相关内容进行承诺;

2.项目依托二级单位审核、备案;

3.凭发票及测试、化验、加工、计算、分析明细等据实报销。

(二)上级部门批复的合同书等项目执行依据的有效材料(上级部门不签订合同的,可依据正式上报的申报书、建议书及立项批复材料)对委托单位、任务及经费做出明确规定的:

1.项目/经费负责人填写《对外委托业务论证审批表》(附件3),编制《对外委托业务合同》(原则上应使用规定模板,见附件2);

2.来源项目涉密的,项目/经费负责人须按照学校科研项目保密管理和定密有关规定对外委任务进行合理定密。其中,外委任务涉密的,应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涉密采购项目定密确认表》(附件6);外委任务公开的,应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涉密项目公开采购审批表》(附件7);来源项目为秘密(含)以上的,还需填写协作配套项目保密协议(附件8)。

3.二级单位审批上述材料;

4.项目/经费负责人在“科研创新平台-外拨任务”模块选择“合作研究/对外委托/统筹金外拨”进行线上申请,填写对外委托任务相关信息,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携纸质合同和上述所有纸质材料(如遇项目负责人和经费负责人不是同一人的,相关材料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处均须项目负责人和经费负责人同时签字;合同委托代理人处须二级单位科研负责人签字,如项目负责人是二级单位科研负责人,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到主楼215室复审并加盖我校技术合同章;

5.项目/经费负责人沟通受托单位完成对方合同及有关材料的签订盖章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合同原件,企业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外委任务为秘密以上的还需要提供保密证书)返回主楼215室归档,原则上应于我校加盖公章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6.在“科研创新平台-科研项目-外拨任务”上找到该条对外委托业务,在“操作/业务办理/外拨任务拨款”中填写拨款单,打印拨款单后携带相关材料到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外拨。

(三)项目执行依据的有效材料(合同、申报书等)对委托单位、任务及经费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的:

1.同一个项目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向同一个第三方独立法人单位外拨经费总额5万元(含)-50万元(不含)的:

项目负责人对外委任务的相关性、必要性、合理性组织调研询价,填写《对外委托业务论证审批表》(附件3),编制《对外委托业务合同》(原则上应使用规定模板,见附件2)二级单位审核,其它步骤对照(二)的2-6步骤执行。

2.同一个项目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向同一个第三方独立法人单位外拨经费总额5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的

1)二级单位组织对外委托任务相关性、必要性、合理性开展论证(原则上不少于3名高级职称同行专家,应回避项目组成员)、组织开展调研询价并拟定采购预算金额;

2)项目/经费负责人填写《对外委托业务论证审批表》(附件3);来源项目涉密的,项目/经费负责人须按照学校科研项目保密管理和定密有关规定对外委任务进行合理定密,外委任务涉密的,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涉密采购项目定密确认表》(附件6);外委任务公开的,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涉密项目公开采购审批表》(附件7);来源项目为秘密(含)以上的,还需填写协作配套项目保密协议(附件8;报二级单位审批上述材料;

3)二级单位审批通过的材料报科研院备案;

4)采招中心按规定执行采购。

3.同一个项目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向同一个第三方独立法人单位外拨经费总额超过100万元(含)以上的

1)二级单位组织对外委托任务相关性、必要性、合理性开展论证:原则上不少于5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其中其他二级单位或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应回避项目组成员;组织开展调研询价,拟定采购预算金额;

2)项目/经费负责人填写《对外委托业务论证审批表》(附件3);来源项目涉密的,项目/经费负责人须按照学校科研项目保密管理和定密有关规定对外委任务进行合理定密,外委任务涉密的,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涉密采购项目定密确认表》(附件6);外委任务公开的,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涉密项目公开采购审批表》(附件7);来源项目为秘密(含)以上的,还需填写协作配套项目保密协议(附件8;报二级单位审核上述材料;

2)二级单位审核通过的材料报科研院审批;

3)采招中心按规定执行采购。

(四)统筹金外委业务办理

统筹金外委业务根据外拨经费额度分别参照一(一)或一(三)的流程办理。

二、纵向项目合作研究合同业务办理

(一)合同书(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任务书、计划书、预算书)明确规定了合作研究单位、任务和经费(总额、预算等)的:

1.项目负责人编制《合作研究合同》(附件4)。根据上级批复预算编制我校和参研单位各自承担经费的详细预算;根据上级批复合同的密级确定合作研究合同密级(原则上应保持一致)并填写《涉密采购定密确认表》(附件6、附件7),其中秘密以上的需要填写协作配套项目保密协议(附件8);

2.在科研创新平台上添加合作研究项目信息,有关材料经学院审核通过;

3.合作研究合同报财务处(主楼西侧楼108室)审核预算并盖章;

4.经财务处预算审核通过的合作研究合同、涉密采购定密确认表、协作配套项目保密协议(如有)报科研院审核(主楼215室)并加盖学校公章;

5.项目负责人沟通参研单位完成对方合同及有关材料的签订盖章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返回主楼215室归档,原则上应于我校加盖公章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6. 在“科研创新平台-科研项目-外拨任务”上找到该条合作研究任务,在“操作/业务办理/外拨任务拨款”中填写拨款单,打印拨款单后携带相关材料到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外拨。

(二)合同书(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任务书、计划书、预算书)仅明确了合作研究单位,但未明确规定具体承担任务或经费(总额、预算等)的:

1.二级单位组织论证,原则上不少于5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应回避项目组成员。

2.论证的合作研究经费小于100万元的,或合作研究经费(总额、预算等)在项目申请材料中有相关约定且经论证未发生调整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合作研究任务论证表(附件5)并经所在学院审核通过;

3.按照二(一)的1-6步骤执行。

(三)除了(一)(二)以外的其它情况

1.二级单位组织论证,项目负责人填写合作研究任务论证表(附件5)经二级单位审核通过;

2.二级单位审核通过的论证表报科研院(主楼215室)审核;

3.采招中心按规定执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