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奖励与综合

关于大连市2021年度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6-24浏览:

各有关学部(学院)和教师:

2021年大连市科技奖励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 推荐奖项范围:大连市技术发明奖、大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2. 推荐方式:推荐可由单位推荐或专家推荐,我校可推荐项目不限额,建议通过学校推荐(不建议通过专家推荐)。

3. 推荐项目的基本条件

推荐项目应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见附件8)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推荐项目的完成单位须是独立法人单位,且第一完成单位在大连市区域内,项目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应于201912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并已应用。

3)已办理科学技术成果登记。

4)推荐项目须在推荐单位、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5(公示信息见附件7)个工作日,不存在异议。

52020年度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未获奖的项目,2021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6)同一项目不能同时推荐本年度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同一项目已申报本年度国家、省科技奖励的不能推荐市科技奖励;

7)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评审。

8)不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二、推荐程序

1.进行成果登记

申报大连市奖须办理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请拟申报的项目组按照附件3的相关要求完成成果登记。

2.网上填写申报书

申报书(附件1)是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拟申报项目组认真阅读申报书填写说明(附件2),按照相关要求准备材料。

系统填报:通过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申报(项目申报平台操作指南见附件5),注册账号(已有账户可继续使用)通过科技局审核后,凭账号和密码登录,按要求在线填报,在完成单位意见栏明确提出推荐理由,如实填写相关项目的公示情况,并按时完成网上提交。

3.报送推荐材料

推荐的项目采取网上和书面同时推荐的形式。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附件2)要求提供。

纸质版材料须申报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封皮),由科研院统一盖章报送。

对有关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4),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主要时间节点安排

1、请有意申报大连市奖的项目组于630日之前通过邮件或电话报名,以便科研院能够点对点联系项目组通知或沟通相关事宜。

2、请申报大连市奖的项目组于75日之前按附件3流程完成成果登记712日之前将公示信息(附件7)发至邮箱

3731日网上申报系统截止;纸质材料的提交时间根据大连市科技局安排另行通知。

提醒:申报大连市奖的项目组请尽早联系应用单位开具《应用证明》(应用证明参考格式见附件6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凌 董天文

联系电话:84707602

邮箱:kyycgb@

材料报送地点:主楼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