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第四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的通知》,我校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教师、辽宁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成员杨中楷副教授被选入第四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这是历史上我校教师首次入选,也是辽宁省高校教学科研人员首次入选。
知识产权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始于2007年,于2007年和2009年分别产生第一、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根据《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年)》文件精神,连同2011年底第三批人选中已评出的79人在内,“十二五”期间将评出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200名左右。为将优秀的高校教学科研人员纳入到国家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体系内,2014年的评审工作中专门设立了“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人才”类别。经以申长雨局长为主任的评审委员会严格筛选,评选出第四批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120名,辽宁省有两人入选。其中全国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有30人入选,辽宁省仅有大连理工大学一家单位一人入围。
杨中楷2007年在我校科学学与科技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2010年晋升为副教授。自任职以来,一直专注于知识产权领域开展教学与学术研究工作。截至2014年底,已主持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内的高水平知识产权研究课题多项,发表高水平知识产权研究论文40余篇。指导多名学生完成知识产权领域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获得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称号。作为主讲教师,已讲授研究生专业课《知识产权管理》、全日制专业硕士必修课《知识产权》等多门课程。
近年来,我校知识产权工作发展势头良好,成效显著。目前已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培训(辽宁)基地、辽宁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等多个重要平台,知识产权教学培训和研究水平不断提高。此次杨中楷副教授入选“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是继我校教师获评“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和“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之后的又一重要突破,必将对我校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起到重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