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及资金支持计划的通知

作者: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日期: 2012-11-22浏览:
  

各学部、院(系):

2013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组建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实验室组建计划

2013年将以企业为主体,着力加强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重点围绕我省优势和战略新兴产业,依托在国内具有龙头地位且规模较大的创新型企业组建5-10个企业重点实验室,同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围绕我省重点学科、领域,特别在支撑产业发展的共性基础研究方面建设5-10个重点实验室。

(一)申报条件
    1.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应符合我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产业、领域发展方向,在本领域中有明显的特色和优势,具有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研究项目的能力。

2.拥有学术水平高、管理能力强、有创新意识、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或学科带头人,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团结协作的科研人才团队,有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3.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重点实验室面积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拥有较先进的仪器设备,且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4.依托学部、院(系)应保证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以及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二)重点方向

   ——半导体发光与照明、铝合金型材、高性能有机颜料研发与制备等;

   ——生物育种、分子育种、高效经济作物繁育、动物疫病防治等;

   ——口腔医学、基因重组药物开发、实验动物资源开发、肿瘤免疫学等。

二、申报要求

拟申报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的各学部、院(系)必须符合省里规定的三个申报重点方向。并且各学部(或独立院系)限申报一个名额。拟申报的学部、院(系)请于1125日前把《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组建项目计划任务书》和《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可行性论证报告》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上报科研院基地部主楼207室(材料见附件)。
三、重点实验室资金支持计划
       2013年将继续加强重点实验室的基础能力建设,通过采用评审、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具备建设国家级实验室予以重点支持。同时,对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作用且在学科建设和产业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实验室予以重点支持。
    (一)计划组织方式
  新建重点实验室按照组建计划程序实施遴选,在相关网站申报(网址)。
  已建和在建的重点实验室通过开展评估的方式进行遴选。参加评估实验室须认真填写评估调查表,并对实际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自评打分,通过专家会评,确定实地考察名单并进行实地考察打分,最终形成专家推荐支持建议。
    (二)有关要求
    参加评估的实验室依托单位,要认真组织填写相关材料(Excel格式调查表报送数据光盘),并客观开展自我评价,一式六份,于1126报送至上报科研院基地部主楼207室。

联系人:于晓  孙彬

联系电话:84709053

电子邮箱:sunbin@

附件1、《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组建项目计划任务书》点击下载文件

附件2、《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可行性论证报告》点击下载文件

附件3、《辽宁省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表》点击下载文件

附件4、《辽宁省重点实验室运行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