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部/院系: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连市国际科技合作快速发展,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大连市科技局现面向全市开展2014年度大连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创新型企业和科技中介组织等机构。
2.申报单位研发实力较强,具有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队伍、渠道和资金来源,设有专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管理部门和人员。
3.申报单位已与国外科研机构、大学、企业建立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在国际合作研发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取得了成果。
4.申报单位对本地区、本领域或本行业国际科技合作的发展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5.申报单位的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目标明确,并可在现有合作基础上拓展国际合作渠道,不断深化合作内涵。
二、政策支持
1.在认定的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中择优推荐申请认定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2.对认定的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优先入选大连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库,并择优推荐申请国家、省、市国际科技计划项目。
3.对认定的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在建立国际合作渠道、寻求国际合作信息、引进人才、推广合作成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
三、组织推荐和认定程序
1. 区市县(先导区)的科技管理部门,中央、省、市属单位负责基地的组织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审核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形成认定名单,经公示后以文件形式印发。
四、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申请书一式二份于2014年11月18日(周二)下午5点前报送到科研院主楼106,电子版请发送至kjckfk@。 联系人: 大连理工大学 孙红新 84707603; 大连市科技局 侯志芳 39989850。
附件:《大连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