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依据《大连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对照《大连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符合以来申报条件:
1、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研究方向应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明确的近、中、远期目标,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在本领域中有明显的特色和优势;
2、科研团队结构合理,拥有学术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学术带头人和一支结构合理、高素质的科研团队,有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3、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发投入。近两年在实验室所属领域承担的课题经费总额不低于200万元;
4、具备一定规模的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场所应适合相关研究的开展并相对集中,具备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并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实现对外开放和资源共享,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500万元;
5、具有良好的科研实力和基础。近三年内拥有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经历或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高水平的论文专著等科技成果;
6、实验室具备较完善的组织体系、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较强的研发组织水平,具有稳定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二、推荐程序
1、各学部(学院)要精心组织论证、统一规划,推荐符合条件的,尤其是具有冲击更高层次实力的重点实验室,要求不得与各学部(学院)现有其他各级实验室领域方向重复。由学部(学院)统一报送,同时报送学部(学院)推荐函,由部长(院长)签字,盖公章。
2、申报材料:
(1)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申请表(附件1);
(2)并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附件2)中第2、3部分内容(实验室情况、实验室发展规划)准备12分钟的ppt。
三、请于2017年5月27日17:00之前,将单位推荐函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duc@。
本次重点实验室市里要求限额申报(全校2个名额),我校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按限额遴选推荐,请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人:杜冲
联系方式:主楼202室 84709053 duc@
附件:
1、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申请表
2、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组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3、大连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