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财函〔2006〕12号
机关各厅、司、局,部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深化国家科技计划经费预算管理改革,规范和加强项目(课题)预算的编制、申报、评审评估等工作,根据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2006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算的提出
项目概算是进行项目综合咨询评议、可行性论证的重要内容。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在征集项目需求、提出立项建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申报过程中应当编制项目概算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1)。在项目组织过程中发生项目内容调整,应同时调整项目概算申报书。
项目概算应当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综合咨询、评议、论证后,按程序提交部务会审议或报部领导批准。
二、课题预算的编制和申报
课题预算是课题年度资金核拨下达的基础。项目组织(主持、牵头)部门或单位,以及科技部承担国家科技计划过程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组织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时,应同时组织编制课题预算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2),并对报送的课题预算书进行审查。
三、课题预算的评审评估
课题预算评审评估工作由条件财务司统一组织。为提高管理效率,机关各有关厅、司、局应提前将课题立项组织管理工作进度安排通知条件财务司,条件财务司结合立项管理程序,及时组织开展预算评审评估。承担国家科技计划过程管理的部直属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条件财务司的授权委托开展相关工作。
四、预算书的签订
课题预算书(格式详见附件3)是预算执行、财务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课题预算书是项目(课题)任务书的重要组成部分。课题预算书由条件财务司根据核批预算,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审核签章后生效。
五、网上申报要求
为规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保证课题预算申报的公开、公平与公正,项目概算申报书、课题预算申报书和课题预算书实行网上申报。有关单位统一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的预算管理系统进行相关内容的申报(科技部门户网站:;申报系统网址:finance.)。书面报送的材料应当由申报系统软件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项目或课题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项目概算申报书、课题预算申报书、课题预算书如有调整,将在科技部门户网站预算管理系统进行更新,不再另文发布。
联系人:
科技部条件财务司 邢 超 58881637
科技部信息中心 袁烁锋 68586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