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与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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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局:关于征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的通知

作者: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日期: 2012-03-06浏览:
  

各有关学部(院系)领导、专家:

  为推进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顺利开展,大连市科技局根据科技部的要求,现征集一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建议
,经审核通过后,将推荐至国家科技部申请有关支持。

  一、支持重点
  (一)重点支持针对气候变化、能源环保、粮食安全、重大疾病防控等全球性热点问题所开展的,有利于发挥我负责任大国作用的国际科技合作。
  (二)在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新材料与先进制造、信息网络、现代农业、生物与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和海洋、公共安全等合作重点领域所开展的,有利于提升我科技核心竞争力的国际科技合作。
  (三)围绕转变增长方式、产业结构调整等任务,有利于促进相关产业技术进步,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国际科技合作。
  (四)结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开发,有效发挥国际合作在解决关键技术瓶颈、填补国内空白、缩小差距、实现跨越式发展等作用的国际科技合作。
  (五)促进国际产学研合作,整合各方在技术、人才、产业、渠道等方面资源,以企业为中心开展的实质性合作研发活动。
  (六)围绕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有利于增强我科技对外影响力和推动科技走出去战略实施的国际科技合作。

  二、对填报建议书项目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
  (二)项目合作的意义重要、理由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合作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指标可考核。能有效利用国际科技资源,解决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技术问题;能与产业和应用需求紧密结合,能形成知识产权或相关技术标准;可有力配合国家外交战略,保证对外政府间合作协议的落实。
  (三)项目具备相应的合作基础,项目申报单位具备相应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并与外方合作伙伴有着良好合作互信,与外方合作伙伴签订有相关项目合作协议或意向书。
  (四)外方合作伙伴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较高的科研水平,并具备对华合作的意愿和能力。外方合作伙伴可以技术、资金、人员或信息资料、先进设备、专有资源等投入的方式参与合作。
  (五)能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及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信息资源等,合理分享合作研发成果,维护我方利益。
  (六)以企业为主体提出(或参加)的项目,要求企业必须有相关配套资金投入。
  (七)不支持基本建设、纯设备采购项目,不支持政策和管理等软科学研究项目,不支持成熟技术、产品开发或市场推广项目。

  三、填报方式
  请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pdf”,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按照建议书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格式或另行制作。
  填写完毕后,请于201232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8份、电子版材料刻入光盘(请以大连市科技局+项目名称格式命名保存为pdf文件)报送科研院主楼106

四、联系方式

  大连市科技局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曲英明
话:83631157 13052782656
真:
83623473
E-mail:quwise@163.com

大连理工大学科研院:
联系人:孙红新
  话:84707603 
Email
kjckfk@

 

  附件: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