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与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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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备选项目征集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日期: 2013-04-26浏览: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和省科技厅的要求,现将教育部和省科技厅推荐备选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术类项目(包含新材料、交通、先进能源、先进制造、信息、地球观测与导航六个领域,指南见附件)

(一)推荐的基本要求

1.学校根据指南和具体要求,结合本校学科优势,选择前期基础较为成熟、可涵盖项目主要内容的项目,采取产学研结合或联合申报等方式进行申报。

2.每个指南申报方向每校限报1项;每个项目只能通过1个推荐主体申报;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年龄至申报时不超过56周岁(195751日以后出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197851日以后出生)的优先考虑。

3.如申报支撑计划项目,牵头单位必须为部属高校所属企业。

4.鼓励积极争取通过地方科技部门、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其他具有资格的推荐主体申报。

5.符合科技部征集通知、高新技术领域申报要求及指南的有关要求。

(二)程序安排

如计划通过省科技厅上报的项目,请于53前,将项目建议书一式八份送至主楼106电子版发送至kjckfk@

如计划通过教育部上报的项目,请于59前,将项目建议书一式一份送至主楼106电子版发送至kjckfk@

项目建议书模板见附件,请根据指南标注的类型(前沿技术类和应用开发与集成示范类)选择对应的模板。

二、社会发展科技领域项目(主要包括资源及环境、人口与健康、海洋技术、生物和医药技术等领域,指南见附件)

(一)推荐要求

1.学校根据指南和具体要求,结合本校学科优势,选择前期基础较为成熟、可涵盖项目主要内容的项目,采取产学研结合或联合申报等方式进行申报。

2.每个项目只能通过1个推荐主体申报;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年龄至申报时不超过56周岁(195751日以后出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197851日以后出生)的优先考虑。

3.鼓励积极争取通过地方科技部门、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其他具有资格的推荐主体申报。

4.符合科技部征集通知、社会发展科技领域申报要求及指南的有关要求。

(二)程序安排

如计划通过省科技厅上报的项目,请于53前,将项目简表一式八份送至主楼106电子版发送至kjckfk@

如计划通过教育部上报的项目,请于59前,将项目简表一式一份送至主楼106电子版发送至kjckfk@
    社发类项目中的生物与医药领域青年科学家专题的项目请将第一轮申请表请在5月9日前发送至kjckfk@

项目简表模板见附件,请根据推荐主体(省科技厅和教育部)选择对应的模板。

三、农村领域科技项目

农村领域科技项目指南科技部刚刚下发,目前教育部、省科技厅的推荐主体的细则尚未出台,请您提前准备材料,具体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学校联系人:赵美森  刘连峰   84708601  84706700

文件:附件一:项目申报要求
    文件:附件二:高新技术类项目指南
    文件:附件三;高新技术类项目模板
    文件:附件四:社会发展类项目指南
    文件:附件五:社会发展类项目模板
    文件:附件六:农村领域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