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与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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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2-14浏览:

 

各学部、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为加强疫情防控,尽可能避免人员流动和聚集,同时保障学校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知识产权工作

1、职务发明创造申请:请各位老师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校园门户”—“应用中心”—“知识产权系统”)填写专利申请信息,经所在单位和知识产权办公室线上审批办理,专利代理委托代理书、软件著作权办理材料如需到现场办理的,请联系知产办。

2、受理及授权专利查询:专利申请公开及授权情况请各位老师通过大连理工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及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校园门户”—“应用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及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查看并认领。

3、授权发明缴费办理:学校作为唯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如需要缴纳授权后1-3年年费的,请附证明材料发至kfy@,如需到现场办理的,请联系知产办。

4、不维持专利处理:授权后第4年及以后的年费由发明(设计)人自行承担;如不继续承担年费的,视为发明(设计)人放弃所有权益,须签署《放弃职务科技成果维护义务及收益主张权利承诺书》,全体发明人签字环节可采取录制视频和照片形式,电子版发至kfy@,由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以学校名义统一处置,学校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提取50%的比例作为对发明(设计)人的奖励。

5、技术合同审核:技术合同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审核实行网上审批,具体办理与科研院产学研合作科保持一致。

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1、科技成果转化办理:请有意向的老师填写《大连理工大学职务科技成果登记表》,并视具体转化形式填写科技成果转化申请表,全体完成人现场确认签字环节可采取录制视频和照片形式进行,经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学部院系审批后将证明材料发至kfy@,科转办予以处理。

2、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办理:请老师填写《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备案表》,全体完成人现场确认签字环节可采取录制视频和照片形式进行,经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学部院系审批后将证明材料发至kfy@,科转办进行审核、公示和出具文件,由财务处进行奖励发放。

3、科技成果转化兼职办理:请老师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科技人员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申请表》,并提供已签订的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到款凭证、兼职单位法人证书及邀请函,经二级单位审批后将证明材料发至kfy@,由科转办认定审批后提交人事处公示。

三、关于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请随时关注技术研究开发院网站通知。

 

联系人:李贺 15842465977 郝涛 15042457875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让我们客观对待、科学防控、团结一心,切实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

 

技术研究开发院

校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校科技成果转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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