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与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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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9-04浏览:

学部(学院)及相关专家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主要包括:2021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含优秀青年基金计划、资助计划、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以及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等入库项目申报指南,相关指南及要求详见附件。

、申报方式

2021年辽宁省各类科技计划申报、推荐、论证、立项及过程管理工作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进行。

注意:新用户需要注册,注册时选:申报单位二级用户

、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920,逾期将不再受理。请于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提交项目(项目名称前复选框选中后,点击提交至所在单位),提交后项目流程变为:提交至所在单位。截止时间后系统将不能提交项目申报书。截止时间后项目流程为:“初始”状态的项目,科研院会认为是无效申报,将不能参加校内评审。

、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负责人需按照项目申报指南、有关管理办法等要求,在线填报相应的《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并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说明书、产学研合作协议、查新报告、前期工作基础证明材料、科研诚信承诺书等相关附件。除相关必要证明材料外,如无特殊要求,不必上报纸质申报材料。(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执行起始时间为:2021.5.1,执行期为2年或者3年(结束时间:2023.4.30或者2024.4.30);可行性报告(系统资料下载里有模板)现在就需要提交。附件清单中其他材料,等学校根据限项指标进行校内评审后,获得推荐时再上传。) 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请到我校科研管理系统下载专区下载:近三年财务报表.pdf 文档上传时间:2020-09-17。

2.项目负责人须用本人账号登录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同时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

3. 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相关考核指标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4.申报项目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不符合指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入库入库项目将按择优、平衡原则纳入2021年度科技计划。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省财政资助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兴辽英才计划)且未完成结题的;

2)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4)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违背科研诚信和伦理道德。

6.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不得在网上申报,直接向校内主管处室上报项目纸质材料

7.由于本次项目申报校内推荐限项,申报截止后,学校将统一组织校内筛选评审工作。 (各项目类别校内限项数量:科技重大专项5项;重点研发计划20项;软科学研究5项;省自然科学基金推荐限项数:优秀青年基金3项、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30项、博士科研启动计划10项、重点科技创新基地联合开放基金8项,合计51项。  

、联系方式

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

联系人:张长亮 联系方式0411-84707603 kjckfk@

)自然科学基金计划

联系人:齐庚虎 联系方式0411-84708958 kyyjcb1@

(三)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

联系人:马小晶 联系方式:0411-84709736 w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