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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5-11-06浏览: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基础研究,着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坚持“四个面向”,结合自由探索与战略导向,聚焦数理、化学、生命、工程与材料、信息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加快科技强省建设提供源头支撑。

二、项目类别

主要分为一般面上项目和科技援疆援藏医疗专项项目两个类别。其中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围绕我省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开展研究。科技援疆援藏医疗专项主要围绕新疆塔城、西藏那曲地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三、申报方式

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s://service.kjt.ln.gov.cn)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应用中心”模块,点击“申报进行项”进行相应类别项目申报。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项目审查、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的校内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24点前,逾期将不再受理。请于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提交项目(提交成功的系统项目状态为“一级单位待审核”),学校将以此状态认定为申报完成。

五、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作风学风优良,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项目执行期内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申报面上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援疆援藏专项项目申请人不限制年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执行期内,驻新疆、西藏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须上传申报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

3、限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含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已申报本年度其他类别科技计划项目且结果未明确为不予资助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计划。有在研重大战略研究类、公益服务类、中试基地建设类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可以牵头申报本计划,但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数量合计不得超过2个;

(2)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不得在网上申报;

(3)项目申报人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4、面上项目财政经费按10万元定额支持,执行期2年,实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使用合理性原则,结合项目科研工作需要据实列支。经费应全部用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支出范围按照《辽宁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辽财教规〔2024〕11号)执行,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按照不超过财政经费的30%核定;

5、首次在系统申报需注册账号(二级用户),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账号新注册、忘记密码等账号问题,请发送邮件至kyyjcb@dlut.edu.cn;

6、该项目为限项申报,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分配的限项名额进行校内评审并择优推荐。

校内联系人:王缙、杨永鑫

联系方式:84708601、84708600

邮箱:kyyjcb@dl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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