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法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法国国家科研署(Agence Nationale de Recherche, ANR)双边合作协议,2010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
一、项目说明
1、资助项目数:最多资助16个项目;
2、项目执行期:2011年1月1日至2013/2014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每年年末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3、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4、资助领域:材料与工程(Material science & engineering science)、信息与通信领域(Information & communic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含纳米科技)。
二、申请要求
1、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2、中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或参与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不得超过一项;
3、中方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4、符合年度项目指南中对申请数量的限制;
5、合作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6、法方合作者应按照ANR的要求向ANR提交申请。
三、申请指南
1、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一栏中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再点击“新建申请书”按钮,在项目类型中选择“合作研究”,之后选择“NSFC-ANR项目(中法)”,点击“填写申请书”按钮即可填写具体内容并在线提交。
2、申请人除了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以外,须以附件的形式上传英文附件(见“英文附件说明”)和合作研究协议书或意向书(无固定格式,需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主要内容包括研究题目、研究内容简述、交流计划、合作研究的知识产权的界定等)。
3、需打印一套纸质申请书(含所有附件)经单位盖章确认后,于2010年4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西欧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编:100085 )。法方应在截止日期前同时向ANR提出申请。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无法进入审批程序,视为无效申请。
四、审批结果发布
2010年9月底左右网上公布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从2011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五、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范英杰 鲁荣凯
电话:62325309 62325351
Email:fanyj@nsfc.gov.cn,lurk@nsfc.gov.cn
法方联系人:Nakita Vodjdani
电话:00 33 1 78 09 80 13 Fax : + 33 1 43424996或5001
Email:nakita.vodjdani@agencerecherche.fr
附件:英文说明书
科学技术研究院 基础研究与团队管理部
联系人:李 力
电 话:84708600
E-mail :fund@
附件:英文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