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8日公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材料领域合作研究项目申请指南”第三条“申报要求”第一点关于预申请简表的陈述有误。此申请简表仅须中方申请人向我委提交,美方合作者不需要向美NSF提交。但此简表的内容应是中美双方合作者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的结果。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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