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四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通知

作者: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日期: 2011-03-07浏览:
  

各博士后流动站:

        第四批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08]1号),现就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申报特别资助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范围条件是:

       (一)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二)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的;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的;
               4、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的;
               5、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等重点培养的。
       (四)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或正在申报第49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式
        特别资助限额申报,我校限额申报数为22项。我校的申报工作决定采取公开申报后再进行校内遴选的方式进行。

三、申报材料
        从本通知下方直接点击下载有关表格。表格内容与往年相比有些变化,请注意甄别。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9份(A4幅面,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一式4份(A4纸1张,双面打印,以便存档)(见附件)。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暂不受理涉密材料。
        4、《申报表》电子版发到 kyyjcb@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另外的项目。博士后用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二)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三)我校申报材料截止日期4月6日, 之后进行校内遴选, 请各位老师按时将材料报送科研院210房间。特别资助评审费每人360元,请提供您的经费报销单,科研院负责统一转账。

科研院联系人:齐庚虎
电话:84708958
邮件:kyyjcb@
 
中国博士后网址: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基金管理处
邮编:100083
电子邮箱:postdoct2008@163.com
联系电话:010-62335015   82387704(FAX) 
联系人:杨晓蓉

文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
文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