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收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通知邮件后,登录到基金委信息系统()填报,用户组选择“项目负责人”。
填报前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按项目类型的要求填写。
关于填写《经费预算表》的注意事项:
请根据项目资助类别认真阅读相关的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经费预算的编制以申请书中的《经费申请表》为基础,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批准通知书》中的资助金额为依据。
填写经费预算时请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要求,核准各项经费比例,需在备注一栏填写经费使用说明。
1、管理费:资助经费的5%。
2、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面上项目、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不超过资助经费的15%,重点重大类项目不超过资助经费的10%,杰出青年基金不超过资助经费的20%。
3、劳务费:面上项目、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不超过资助经费的15%,重点重大类项目、杰出青年基金不超过资助经费的10%。
劳务费备注栏必须填写“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津贴”、“酬金”等其它表述均不符合要求,将被基金委退回修改重报。
4、购置与试制仪器设备在5万元以上(包括5万元)时,须在报告正文中逐项说明用途和必要性。
5、协作费须在备注中注明协作内容。
6、编制经费预算时,不考虑不可预见因素和前期投入。
报送材料要求:
1、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与版本号应保持一致。
2、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计划书》封皮+经费预算表页一式二份提交给本学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报至财务处专项资金管理科进行经费预算的审查,审查合格后将《计划书》封皮+经费预算表一份交财务处。
经费预算经财务处审查合格后,项目负责人打印与电子版完全一致的纸质《计划书》一式二份,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由科研秘书统一送交科研院基础研究与团队管理部。
相同版本号的电子文件由项目负责人通过基金委信息系统自行上传提交。
截止时间:
2014
年
9
月
4
日
附件:1、通用计划书填报说明点击下载文件
2、填写计划书经费预算表注意事项点击下载文件
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李力,蒋成刚
电 话:84708600
财务处专项资金管理科
联系电话:84708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