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日期: 2015-03-26浏览:
  

     为落实《辽宁省“十二五”科技人才发展规划》的重点任务,加快培养一批面向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青年科技人才,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储备, 2015年,省科技厅继续组织实施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简称“省博士基金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方向
  1.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和支持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一批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良好预期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
  2.依托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产业技术创新平台,鼓励和支持获得博士学位并参与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研发平台建设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攻关。
  3.面向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需求,优先支持一批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进站博士,探索产学研合作培养青年科技人才的模式,加快培养一批企业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4.优先支持一批具有创新潜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的海外归国博士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促进其尽快成长为未来的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本次受理申报的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不含软科学研究项目。
  2.项目申请人原则上须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获得博士学位不满3年。各项目申请人每人每年限报一项,不再受理已获该计划资助的博士申报。
  3.依托单位应当具备必要的实验研究条件,研究工作应当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可行的技术方法或技术路线,项目预期研究目标可在2-3年完成。
  4.已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且项目处于在研过程中的人员(指项目第一负责人)不得申报2015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2015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实行限项申报。我校今年限额申报31项校内采取各学部、学院限额推荐的方式组织申报,各学部、学院的推荐名额请见附件1。


      请各学部、学院组织本单位内部的推荐工作,并于4月3日将推荐汇总表通过报送科研院基础部,同时提供申请者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海外归国博士还需要教育部学位认证证明、个人简历纸件和电子版)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目前科技厅申报系统已经开放),经学部、学院确定推荐的申报人须在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进行申报单位二级用户注册(申报单位选择大连理工大学)、经实名注册后登陆、在线填写项目内容并于4月9日前完成系统提交。

      未经学部、学院推荐的申报材料科研院将不予受理。涉及国家安全和机密的项目,不得网上申报,申报具体事宜请跟科研院联系。


附件
1、省博士启动基金申报名额分配表
2、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推荐汇总表

科研院基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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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4708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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