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结账的通知

日期: 2017-06-08浏览:

各位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科研院、财务处已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了2016年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的结题结账手续,结余经费使用方式:原账号中留用2年,留用时间至20181231日。

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合作研究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大连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申请表》,并附参与项目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准予结题通知》复印件,到科研院及财务处审核办理。

 

联系电话

科研院:84708600

财务处:84708442

 

 

                                                    科研院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