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基金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食品、能源、水”系统关联合作研究项目申请指南

日期: 2017-07-23浏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双边合作协议,2017年双方将共同征集合作研究项目,鼓励中美两国科学家在“食品、能源、水(FEW)” 的系统关联研究领域开展合作研究活动。

  一、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

  为便于项目管理部门辨识,申请人在填写中文项目名称时应使用“INFEWS:U.S.-China:*****”的格式(注:*****为申请人提出的具体合作研究题目)。双方合作者提交的英文项目名称须完全一致。

  (二)资助领域及说明:

  本项目申请书可以包括以下任一或两个主题:

  1. 利用先进模型研究耦合的生物、非生物、工程和社会系统以及“食品、能源、水”系统各环节间的耦合和反馈机制,进一步提高对“食品、能源、水”系统的理解。项目可以利用多种系统分析和建模方法来研究“食品、能源、水”系统功能的动态变化。项目也可以结合来自于多种学科的模型方法,包括(但不仅限于)农业、行为、计算、文化、生态、经济、能源、工程、地理空间、水文、数学和社会等学科。

  2. 开发解决“食品、能源、水”系统面对的具体挑战并改善“食品、能源、水”系统韧性(resilience)和可持续性的创新方法,以及对这些方法的评价。这类研究可以关注可持续性管理解决方案,资源消耗的驱动力,以及通过“减量化、循环、回收和再利用”等手段延长资源使用的方法。项目应该展示所设想的解决方案将如何在不同行业和区域间形成健康的平衡,以及不同行业和区域在时空尺度上的区别。

  具体研究领域包括(但不仅限于):

  (1) 资源的有效利用:在生态、经济、社会和物质系统相互关联互动的新知识基础上,提高“食品、能源、水”系统效率的科学和工程解决方案。项目可以研究“食品、能源、水”系统中的生产、消费与浪费,以及三个系统之间在技术与非技术层面上的互动。

  (2) 废弃材料的转化与再利用:监测、去除、破坏或转化各类废弃物中所含的相关化合物、或将废弃物中相关组分转化成为有价值的初级产品或副产品所需要的新的设备、传感器、催化剂、纳米材料、智能过滤装置和工艺过程。

  (3) 系统可持续性:对自然与物质系统合理管理的创新策略,包括对使用、获取和治理的考量。可持续性解决方案可与自然科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以及制度、经济、行为和技术因素相结合。

  关于资助领域的详细说明请参看本指南末所附的英文附件。

  (四)申请代码:中方申请人请根据研究内容,选择地球科学部代码(D01D02D03D04D05D06)或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代码(E01E02E03E04E05E06E07E08E09)申请代码填写中文申请书,对于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五)资助规模:不超过7项。

  (六)资助强度: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经费不超过300万元(请注意:申请直接费用大于300万元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美方资助强度为最多不超过50万美元/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美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

  (七)资助年限:项目实施周期为4年,2018年批准立项资助的项目执行期为2019年1月2022年12月。

  二、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参与承担或者参与申请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除外)。

  四、申报要求

  (一)在线填报路径: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 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SF项目(中美)”,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中文申请书填写的本合作交流项目英文名称须与美方合作者向NSF提交的英文项目名称完全一致。

  (二)在线提交附件材料,包括:

  1. 美方合作者向NSF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无此全套英文申请材料副本的,将不予受);

  2. 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中美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研究协议。

  (三)申请材料受理方式

  1. 电子版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线成功提交后,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

  2. 纸质版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线成功提交后,打印系统生成的PDF格式中文申请书和本项目指南要求的所有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盖章确认后,寄送一式一份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美大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若出现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或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我委将不予受理。  

  (四)申请截止时间:中方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并由依托单位确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10月23日,纸质申请材料以2017年10月23日邮戳为最后截止期限。纸质申请材料集中接收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0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填报申请。未按要求填报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中方联系人:申 洁  刘秀萍

  电 话:010-62327017,62325377

  Email:shenjie@nsfc.gov.cn,liuxp@nsfc.gov.cn

  (二)美方联系人:

  Bruce Hamilton, CBET Sustainability Program Director, Email: bhamilto@nsf.gov

  James Jones, CBET INFEWS Program Director, Email: jwjones@nsf.gov

  Carol Frost, Earth Sciences Division Director, Email: cfrost@nsf.gov

  附件:1. 资助领域说明(英文)

     2. 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

 

科研院联系人:李力

联系电话:8470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