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8-01-03浏览:

按照《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7408号)要求,科技部已正式启动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
按照科技部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工作部署,我校可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类项目。

 

二、申报限额

各类项目申报均需经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或教育部向科技部限额推荐,学校将积极争取推荐名额,同时鼓励各位老师积极争取通过行业联合会、协会、学会等渠道推荐。

 

三、申报条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639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1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四、申报要求

1.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两次(已推送科技部)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除外)和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不再申报。

2.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一个类别项目,且不能同时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以及青年拔尖人才等)。

 

五、申报方式

由于我校推荐名额有限且时间较紧,请申报的老师填写相应的推荐简表(附件12),并于2018112日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研院(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部、院系公章),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蒋成刚,李占英

  话:847089588470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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