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创新性研究,根据新修订的《〈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19号)以及《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研发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现组织开展2019年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支持政策
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是指在我市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中,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获评青年科技之星,一次性给予1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研究方向属于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研究成果能与我市相关科技企业对接;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参加工作(含博士后经历)3年以上;
(三)至少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发表SCI论文1篇或EI论文3篇;
2、获得PCT专利申请1项或发明专利授权1项(前3名);
3、参与过各级政府部门支持的科技项目或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4、市级以上创新团队骨干成员。
二、申报程序
由各二级单位分别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 申报人根据二级单位要求报材料 → 各二级单位根据科研院分配的名额进行评审推荐工作→ 报推荐名单到科研院(7月25日前) → 学校经过公示后推荐到大连市科技局 → 科技局组织最终评审工作 → 合同签订和立项工作。
(一)青年科技之星实行限项推荐,由各二级单位负责推荐。科技局给我校名额27人,我校根据符合申报基本条件人数按比例分配名额到各学部、院系。
各单位请于7月25日前确定推荐名单(附件4,需按名额排序),纸件请交科研院(与申报人有合作协议的我市企业名称必须要有)。
被推荐人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时间为7月26日下午和7月29日全天(提交地点:主楼210)。
(二)申报对象填报。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纸件一式三份,电子版请发邮件)。被各二级单位推荐的申报人请将申报材料提交科研院。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
2、《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附件2);
3、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
4、高校、科研机构与我市企业间的合作协议(内容自拟,我校和企业需盖公章,双方负责人签字,我方负责人为申请人);
5、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6、上个月社保缴纳记录(社保中心出具)复印件;
7、学位、职称、科研、专利、奖励、论文、成果转化、工作时间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8、《青年科技之星申报材料受理审核单》(附件5),每项一份,装订在一份材料的最上面。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人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大连市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指南》(附件7)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
2、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时,要对以下内容有所侧重:
(1)教育背景,在研发任务中起到的作用;
(2)获得各类科研学术奖励情况,已有研发成果(论文、专利、标准等)的学术或技术水平、创新性及影响力;
(3)科技成果转化贡献情况;
(4)拟开展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及发展前景;
(5)项目对于青年科技之星的成长及其与企业合作的推动作用;
(6)现有研发条件情况、申报单位在该领域的发展优势;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报人作为负责人有市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科技人才创业支持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科技创新基金的在研项目;
(2)申报人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项目。
(3)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四、联系方式
科研院(主楼210)
联系人:齐庚虎
电话:84708958
邮件:kyyjcb1@
科技局
联系电话:0411-39989871
通讯地址:中山区人民路75号,大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人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