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家社科基金预算填写说明

日期: 2015-07-13浏览:

1、经费预算制定过程中务必要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和项目所在单位财务报销规定,避免出现随意做预算,导致预算不好执行的情况发生。每一份预算都应该和本项目研究紧密结合,不得参考他人预算,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特别是科研管理部门不要给课题组提供经费预算模版,以免误导课题组制作统一模式的预算,每个项目研究需求不同,预算应结合本项目研究实际需要制定。

2、国际合作与交流须和本项目研究密切相关,填写内容应详细,理由充分,写明出访时间、地点、人数等内容。出访费用支出须符合国家因公出国(境)相关管理规定和本单位相关规定。另,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长期或短期访学费用预算不得在本栏目列支。

3、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0%,且预算一经批准,一般不予调整。

4、设备费预算金额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0%,即重点项目不超3.5万元,一般、青年、西部项目不超2万元。用设备费购置的电脑及周边设备均只能购买一台,包括:电脑、相机、摄像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购买的设备均须按照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使用和管理。购买设备须包含在政府采购名单范围内,不得购买超范围设备。如,不得购买平板电脑、苹果电脑等。设备费预算金额一旦批准,将不予调整。课题组可在预算金额内经单位同意,调整购买设备种类,但每种设备购买数量不得违反上述规定。

5、“办公用品”预算可在其他支出栏目里列支,各类项目“办公用品”预算金额均不得超过2万元,且须做详细说明。

6、数据采集费需按研究实际情况开支,数据采集产生的差旅费、劳务费等预算应归入其他相关预算栏目,避免出现本栏目预算不便执行的情况。

7、差旅费没有限额,但预算安排要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切勿盲目制定本栏目预算,导致执行不利的情况。

8、市内交通费费、汽油费、电话费分别不得超5000元。其中,手机费不在项目资助经费开支范围。以上三类费用应计入差旅费还是其他支出,视本单位财务管理规定而定。

9、管理费中重点项目3000元,一般、青年、西部项目2000元。管理费预算不得超出此金额。

10、预算中不得列支论文版面费,可开支中期成果和最终成果出版经费。如成果确有出版需求,一定要列支出版预算。出版费预算可在印刷费或其它支出栏目里列支。

请大家上报之前先预审核对,无误后再上报。如有存在上述问题请课题组及时做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