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规范管理,强化“岗位意识”,结合文科建设办公室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的现行休息制度。工作日工作时间:8:00—11:40,13:30—17:10。
2、因公出、外出办事、开会等原因,无法按时到岗或需提前早退的,需提前半天以上向相关领导汇报、请假。
3、假期值班工作时间:08:30—11:30,下午13:30—16:30。
4、请假制度。按《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与请假制度的规定》执行。
5、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考核制度,增强“岗位”意识,据实填写病事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均做严肃处理。
6、未尽事宜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处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