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老师:
根据有关通知,教育部启动第十届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单位和名额、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详见附件3—5。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和数量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
本届奖励名额1500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原则,允许各学科、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 年1 月1 日至2024 年12 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 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 论文;3. 咨询服务报告;4. 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2)。
三、申报单位和名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学院坚持质量第一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推荐申报成果。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通过校内评审的成果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上传到申报系统中。
(二)申报者可访问(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提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 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WPS和苹果Mac版Word。
(三)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 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 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 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五、“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办法
(一)奖项设置和数量
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以下简称专区)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专区奖励数量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专区评奖工作实施办法(附件4)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名额
专区评奖采取限额申报。请各学院坚持质量第一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推荐申报成果。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专区评奖采取网上申报。全规办官方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评奖申报系统为专区评奖申报的网络平台。通过校内评审的成果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上传到申报系统中。
申报者访问(无需登录)全规办评奖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进行填写。申报者个人须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各学院须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重点:1.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成果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推荐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推荐资格。
六、学校申报安排
(一)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事项 |
11月6日 | 各学院统一提交申报材料 |
11月7日-11日11日 | 学校进行形式一审、校内遴选 |
11月12日-11月18日 | 学校对校内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
11月19日 | 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最终稿 |
11月20日 | 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最终稿 |
(二)申报材料要求
第一阶段:各学院统一提交申报材料
11月6日17:00前 各学院统一报送以下材料:
1.《申报评审表》(word格式和PDF格式,模板详见附件)、申报成果(PDF格式)、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和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模板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wkb@dlut.edu.cn;
2.成果不涉密证明(模板详见附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供)纸质版1份,须加盖学院公章。
注意事项:
1.《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 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申报汇总表》需要排序,请各学院按本通知中最新学科分类,分学科排序报送。
3.每位申报人1个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内含《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各学院统一报送1份申报汇总表;邮件主题“**学院第十届教育部奖申报材料”。
第二阶段: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最终稿
11月12日,学校将材料提交要求邮件通知遴选通过的申报人,请申报人按照邮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最终稿。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小晶 王迅
联系电话:84709736 84707120
邮箱:wkb@d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