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专项项目申报通知【5月8日11:00前】

日期: 2025-03-26浏览:

各学院、各位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推出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专项项目,现将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着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学理支撑与决策参考。

二、申报对象

省直有关科研单位及省内各高校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其中,申请重大委托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请重点委托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选题方向及资助数量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设立25个选题(附件1),其中1号至5号选题为重大委托项目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立2项;6号至25号选题为重点委托项目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立2项。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排序上报,如超过限额,学校将组织校内遴选。

四、项目研究任务

项目获得立项后,项目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开展研究工作,其中,重大委托项目须在2026年6月底前,分批次(2025年10月、2026年2月、2026年6月)提交3项资政建议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2026年12月底前,完成1篇核心期刊论文及1篇综合性研究报告。重点委托项目须在2025年12月底前,提交1篇资政建议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2026年12月底前,完成2篇学术论文及1篇综合性研究报告。资政建议等项目研究成果,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择优推介省级内参刊发,并根据工作实际,送省直相关部门参阅,供决策参考。

五、项目资助标准

按照《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重大委托项目予以资助5万元;重点委托项目予以资助2万元。

六、工作要求

申请人按照选题清单确定研究方向,原则上不得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认真填写《专项项目申请书》、《专项项目论证活页》。项目论证活页字数,重大委托项目不超过15000字,重点委托项目不超过7000字。

各学院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根据2024年修订的《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公告》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专项项目申请书》、《专项项目论证活页》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是否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等进行认真审核,择优进行推荐申报。

学院报送材料包括:

纸质版:学院排序的《申报汇总表》1份,《专项项目申请书》2份,《专项项目论证活页》一式5份,《专项项目申请书》、《专项项目论证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电子版:《专项项目申请书》、《专项项目论证活页》(PDF版文件)、学院排序的《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Excel版文件)电子版文档,确保电子版与纸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各学院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将《专项项目申请书》以“学校-姓名”命名、《专项项目论证活页》以“学校-姓名-活页”命名,分别存在1个文件夹。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箱(压缩为1个压缩包)发送至科研院,在邮件主题中标明“某学院专项项目申报电子版”字样。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58日11:00前,申报材料纸版送至主楼10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kb@dl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小晶

联系电话:84709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