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季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结项通知

日期: 2024-12-04浏览:

各位老师:

收到省社科规划办通知,即日起,启动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2024年第四季度结项工作,详细要求如下:

一、截止受理时间:

12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需要鉴定的老师请12月6日前与科研院联系。

二、受理范围

2019年及以后立项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要求提交结项材料。(重大委托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不参与)

三、结项条件

(一)免于鉴定要求(达到其中1项即可)

1.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含省部级)作出肯定性批示。

2.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理论文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正式发表。

3.重点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正式发表论文 2 篇以上(含 2 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正式发表论文 1 篇以上(含 1 篇)。

4.以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出版的专著作为结项成果。

5.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项目成果获得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项(含二等奖)。

6.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同一研究方向项目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7.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成果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宜公开,质量和水平已得到省部级以上地区或部门(含省部级)认可或采纳。

8. 按要求完成委托项目研究任务。

(二)鉴定结项要求

重点项目须在学术刊物正式发表阶段性成果论文4篇以上(含4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正式发表阶段性成果论文3篇以上(含3篇),自筹项目须正式发表阶段性成果论文2篇以上(含2篇)。发表的论文内容须与项目高度相关,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完成至少1篇论文。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成果均需标注资助,且只可标注1个项目;

2.论文需为期刊论文,正式发表;

3.著作类成果,只扫描封面、版权页、标注项目号页、目录即可;

4.成果内容需与项目高度相关,否则不能作为结项条件;

5.CSSCI扩展版不可用于免于鉴定;

6.如申请成员变更,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8人;

7.必须使用2024版结项审批书等结项模板;

8.不得列支版面费。

四、提交材料清单

1.纸版材料,送至主楼103

1)结项审批书2份(有经费的项目需先到财务、审计部门盖印)

2)成果简介1

3)阶段性成果复印件1份(包括封面、版权页、文章全文;项目号需荧光笔标注)

4)最终成果1

5)立项通知复印件1

6)免鉴定佐证1份(仅申请免鉴定提交)

7)专家鉴定表1份(A4打印,仅申请鉴定结项提交)

以上材料不需要装订在一起,各部分独立装订。

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kb@dlut.edu.cn

1)结项材料PDF(将盖章后的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立项通知、阶段性成果、专家鉴定表,汇总到一个PDF,并以项目号+姓名命名)

2)结项汇总表Excel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小晶

联系电话:84709736

邮箱:wkb@dlut.edu.cn

六、其他注意事项

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结项方式为季度结项,每季度最后一个月集中报送,具体时间以省办通知为准,学校不再单独提醒。请有意向参加的老师提前做好准备,学校会在省社科规划办确定时间后通知学校受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