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大连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科研专题申报通知

日期: 2024-04-30浏览:

为资助教师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开展自主研究,2024年度大连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设立人文社科科研专题,现将有关申请办法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主要用于资助教师通过自主选题开展以各类国家、部级人文社科项目立项以及孕育高水平成果为目标的基础研究,及面向国家和地方重大需求、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实际问题的应用研究。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1.一般项目(2万元/项)

此类项目主要资助有实力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者能产出重要研究成果的课题。

重点资助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基本规律和重大问题,研究主流意识形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人文社科学科研究具有基础性、前瞻性、原创性的课题等。

2.重点项目(5万元/项)

此类项目主要资助有一定前期研究基础、有实力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或者能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的课题。

重点资助以东北全面振兴中高质量发展、五大安全、东北亚合作等为研究主题,能为国家和省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建议的课题;以及有一定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成员由文理工多学科教师组成、已开展实质性交叉学科研究、有建成交叉学科研究团队和基地前景的学科交叉课题。

3.创新团队专项

此类项目主要资助有明确研究方向和团队基础、有实力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或者能产出标志性研究成果的创新团队。主要以建设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为目标,分A类和B类资助:

A类:以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为目标的创新团队,即资助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的团队,激励申报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提高文科服务国家战略和东北振兴发展的能力。资助额度:10-20/

B类:已经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创新团队,即资助获批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团队,以保障开展高质量研究、激励产出标志性研究成果。资助额度:根据重大科研任务的研究难度、阶段性成果及评审专家的意见综合确定。

三、其他要求

1.研究年限:20241-202512月。

2.一般项目申报人需在40周岁(198411日以后出生)以下;重点项目、专项项目申报人不受此年龄限制。

3.科研创新团队需参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办法”申报建设。

4.继续执行隔年申报规定,当年结项不能连续申报。人事处引进人才专项(一期、二期)在研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类别的1个项目。

5.参与人原则上在三年内参与的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四、申请材料要求

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项目资助类别填写“人文社科科研专题[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创新团队专项]”。

申报各类别项目均需提交《申请书》纸质版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勿附成果。

纸质材料及申请书电子版报学院科研秘书。各科研秘书审核申报人资格,填写《基本科研业务费学院申报项目汇总表》,汇总后盖所在学院公章,统一上报至科研院人文社科研究院(主楼103)。

五、截止时间

202451017:00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迅

联系电话: 84707120

E-mailwkb@d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