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合作课题及青年人才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09-28浏览:

 

各位老师:

2023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合作课题及青年人才课题结项工作现已开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3108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对象

2023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课题;2021年青年人才课题;经省社科联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往届立项课题。2022年青年人才课题也可参与此次结项。

三、结项标准

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并以此作为结项评审、评优的重要依据。

1.依据课题研究成果形成的咨询建议在省社科联《社科智库》等内刊刊发;

2.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市)委、政府领导以上同志批示肯定;

3.基地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市)委、政府领导以上同志批示肯定或被有关部门采纳(有关部门指厅局级以上职能部门);基础研究类基地的课题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光明日报》、《中国社科报》、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中的研究基地和各市社科联承担的课题研究成果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年会征文并入选会议优秀成果或市级以上奖项。基地课题研究周期内不能达到结项标准的,该基地原则上不能申报或推荐下一年度课题。

4.一般课题(包括合作一般课题)研究成果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无资助课题(包括合作无资助课题)、青年课题(包括青年无资助课题、合作青年课题、合作青年无资助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刊物发表1篇。课题研究成果出版著作的,等同于发表公开刊物。(中文核心期刊指刊发当年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中所列刊物;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的佐证材料是指依据课题成果发布的各类文件、实际成果图片等)。以上刊物录用通知不算。

课题相关成果在研究周期年度内被评为省社科联组织的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年会征文入选会议优秀成果的,参照《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等同于发表1篇公开刊物。

延期结项课题按原立项年度的结项标准结项。

四、需提交材料

请科研秘书汇总后报送到科研院文科办(主楼103室)。

1.纸质版:

1)《结项审批书》(附件1)实名2份、匿名1份;

2)佐证材料实名、匿名各1份(论文、著作、内刊、证书、批示、证明等)1份,论文只提供论文封面页、论文标题页及标注省社科联资助页,著作提供封面页,摘要页和书号页;

3)最终研究成果实名、匿名各1份(排版打印格式可参见附件2);

4)决策咨询建议稿实名、匿名各1份(排版打印格式可参见附件3)。

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报送材料时,请各单位按课题类别将申报者的申报材料按《结项审批书》、最终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决策咨询建议稿顺序排放,并按《结项汇总表》登录顺序依次排好。

2.电子版:

1)《结项汇总表》(见附件4)实名1份;

2)《结项审批书》实名、匿名各1份;

3)佐证材料实名、匿名各1份。佐证材料电子版一律用WORD文档或PDF文档提交,大小不超过4M,并整理为1个文档(内容较多的可列目录);

4)最终研究成果实名、匿名各1份;

5)决策咨询建议稿实名、匿名各1份。

(电子材料每个学院整理为一个文件袋并标明“××单位2023年度省社科联课题结项”字样,内含《结项汇总表》、每个申报者的电子申报材料,详见附件52023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结项申报电子版样式》)。

3.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只允许延期1年,并填写《2023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见附件6)。不提交《2023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的,将予以撤项处理,且取消课题负责人3年之内申报省社科联课题的资格。

联 系 人:马小晶

 话:84709736

电子信箱:wkb@d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