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社政司函 [2004] 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委教育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4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范围 1、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林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6所部属高校及所有地方院校2001年立项的“十五”规划第一批研究项目(包括博士点基金项目、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不包括专项任务研究项目)。2003年按规定应参加中检而未报送中检材料,或者虽报送中检材料而中检未通过的项目,本次再给予一次中检机会,仍不参加中检或中检仍未通过者,后续拨款停止。 2、2002年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以及此前立项、2003年未参加中检或中检未通过、2004年内不能结项的基地重大项目。 3、四批“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2003年未参加中检或中检未通过、2004年内不能结项的研究项目。 上述几类项目2003年参加中检经审核合格通过的名单,可查阅在“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以下简称社科网)公布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3年中期检查结果一览表》, 未列在本表中的项目,即表示中检未通过或未参加中检。 4、2002年批准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年度项目,2004年不能结项的。 二、中期检查的基本要求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检查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投入了力量,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科研工作,开支是否合理等。 至5月30日止,上述各类项目承担者,至少应有1篇以第一署名人发表的相关论文或被采纳的相关研究咨询报告,否则该项目将被视为中检不合格,后续拨款停止。 三、填报中期检查材料的程序 1、4月30日前,项目承担人从社科网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检报告书》)的word表格,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4月30日起,请学校社科(科研)处登录社科网《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网络版),按填表要求在线录入《中检报告书》,并按《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填写审核意见后,在线确认《中检报告书》报送。同时在线提交项目中期成果电子版。 3、5月30日为学校科研处在线报送《中检报告书》的截止日期。5月31日社科网将关闭在线报送窗口。 4、5月31日起,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省属高校和其他部委高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以下简称中检单位),对中期检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在社科网在线确认后提交;同时,从网上核对、打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中检一览表”)1份,连同本单位加盖公章的《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1份,中期成果1套(应与在线报送的项目中期成果电子版一致),挂号寄至: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钱选 同志收,邮编100875。如派专人报送,请在6月2-4日送至:北京师范大学新主楼A区202室。联系电话:58809876。 在项目结项过程中如遇网络技术问题,请与社科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510667,62514340;Email:service@sinoss.net。联系人:郑哲文,陈健。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word文档下载)(压缩文件下载) 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二○○四年四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