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2005年度课题指南》经批准,即日发布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2005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促进繁荣发展,为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构建和谐辽宁提供理论支持。 二、申报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要充分体现我省研究的辽宁急需、辽宁优势和辽宁特色的特点,兼顾反映当代发展趋势的新兴学科和边缘交叉学科。基础性研究要力求体现原创性、开拓性或地域性,力求达到国家水平。应用性研究要紧密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构建和谐辽宁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在深入调查研究与综合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有充分客观依据,实证研究基础,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具体措施,切忌只谈意义、目标、原则、关系,忽视对策分析研究或提出的对策与措施缺乏可操作性。 三、本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少量自选项目三种类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题目或方向已在本《课题指南》中列出,部分项目还给出了研究提示,即要求严格按提示进行研究。标注“(2年)”的项目即要求在2年内完成并提交结项申请,未作标注的均要求1年内完成并提交结项申请。自选项目研究题目和方向未在本《课题指南》中列出,申请人可选择研究的现实意义十分重大的题目自行申报。 四、本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0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元。对于自选项目,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原则不予经费资助,但与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同属省级项目进行同等管理。课题组要严格按照《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使用项目经费。 五、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2001、2003年度项目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六、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向其工作单位反映,并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撤项。 七、获准立项的课题组要在项目负责人的组织下按申请书要求认真研究,按期完成任务申请结项。项目研究最终成果通过专家评审鉴定并取得合格以上结论后,即可获得结项证书。未按期申请结项者将予撤项。结项鉴定不合格者,将限期修改完善,仍未合格者将作撤项处理。凡被撤项的课题组负责人,将被对外公布并取消其此后三年申请新项目的资格。 八、本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截止至2005年11月15日。申请书报送一式五份及Word电子版。每个申请项目需缴纳评审费100元。 联系人:李 力 电 话:84708600 Email:fund@ 科技处文科办 200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