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

日期: 2010-08-01浏览:

日期:2009-4-24

经全国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全国规划办公室将于2009年5月受理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旨在鼓励广大社科研究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促进我国繁荣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

二、立项标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富于创新,质量上乘,学术价值厚重。

三、申报范围:包括10个学科,即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哲学、宗教学、语言学、考古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人口学。

四、申报条件: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所资助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或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

2.申报成果应不违背党的基本理论,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

3.申报成果须由三名正高职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

4.已经出版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成果,不能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不能申报。

5.申报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五、申报要求

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见附件)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推荐人要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承担相应的信誉责任。凡在申请和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申请人和推荐人三年内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予以通报批评。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今年为10万元)。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以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额度。

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

六、申报材料

3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A4纸,左侧装订)

2套申报成果(附1份电子版,须隐去申请人姓名,译著须同时附上2套外语原件)

6份成果概要(活页,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参考书目)(见附件)

5份代表性章节(1到2章)

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wkb@

所有材料申报时间为2009年5月21日截止

联系人:迟琳琳 李力

联系电话:84708600

E-mail:wkb@

附件下载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doc

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成果概要(活页).doc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