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结项工作同时进行,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结项相关材料(立项名单见附件),认真做好课题结项工作。课题结项具体事项如下: 1.项目负责人填写《2008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以下简称《鉴定结项审批书》,其中“课题类别”一栏填写“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学科分类”一栏填写一级学科名称),并自行请3位相关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作研究课题结项鉴定,并请专家填写《鉴定结项审批书》中第三项“成果专家鉴定意见”栏;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 2.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鉴定结项审批书》、课题研究成果(装订格式见附件)、课题研究成果摘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实名制材料2份和匿名制材料1份,并附实名制电子文档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匿名制的材料中凡是有课题负责人签章的地方都不填,首页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承担单位都不填,页码1数据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主要成员简况中的栏目全部不填。)。相关材料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 3.省社科联组织课题评审学科组专家对课题进行结项评审,分别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其中,重点课题优秀等次不超过30%;一般课题优秀等次按10%比例确定,良好等次按20%比例确定,合格等次按50%—60%比例确定,不合格等次按10%—20%比例确定。 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18日 联系人:迟琳琳 李力 联系电话:84708600 E-mail:w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