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繁荣发展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提升我校科研实力,根据《大连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精神,启动2008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国家研究“十一五”规划》,大力推动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促进繁荣发展,鼓励创新,力求精品。 二、立项计划 项目申请人须按照《大连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选择申报类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008年度增设博士启动项目类型,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没有获得过其他任何项目资助。 本年度共投入经费60万元,其中重大项目5.0-10.0万元/项,重点项目3.0-5.0万元/项,一般项目1.0-2.0万元/项,博士启动项目0.5-1.0万元/项。 三、申报要求 1、申请者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经本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签章后提交一式五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连同电子版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报科技处。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填写《院系申报一览表》(见附件3)。 3、本项目申请书填报采用《国家标准学科代码(GB/T13745-92)》(见附件4)。 截止日期: 2008年5月15日 联系人:李力 电 话:84708600 E-mail:wkb@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2、大连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3、院系申报一览表 4、国家标准学科代码(GB/T13745-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