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2007/2008年度)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 2010-08-01浏览:

日期:2009-5-7

为繁荣商务理论和政策研究,鼓励全国从事商务理论、政策研究和实际工作的单位及个人提高研究质量与水平,培养商务专业人才,建立健全商务领域科研工作的激励与奖励机制,商务部设立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原“全国外经贸研究成果奖”,于1999年由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设立的部级奖项)。现将征集2007/2008年度参评作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目的

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是一个面向全国的社会科学类奖项,用于奖励商务领域具有前瞻性、创见性、可行性和全局意义,有较高理论和学术价值的论文、论著和研究报告,以及对政府决策和实际工作产生重要影响的研究成果。

二、奖项评委会设置

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组织机构由领导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和秘书处组成。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担任领导委员会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傅自应担任领导委员会副主任。评审委员会委员由政府部门的领导、相关学科和行业有造诣的学者及专家担任。秘书处为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的常设机构,现设在商务部研究院(科研处)。

三、奖项设立

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设著作一、二、三等奖,论文一、二、三等奖,研究报告一、二、三等奖。每年度获得论文奖、研究报告奖的研究成果将结集出版。

四、参评作品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1.参评作品申请人

从事商务理论、政策研究和实际业务工作的人员(包括我驻外机构的工作人员)或单位均可报送作品参加评选。

2.参评作品

⑴申报的作品必须是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间发表的。

⑵参评作品应具有较高理论和学术价值,对全局或某一商务领域的改革创新有所突破和独特见解,立意新颖,主题明确,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对政府决策有重大参考借鉴价值。

⑶参评的著作和论文必须是在全国性刊物上公开发表、出版,或虽未公开发表,但在省部级以上内部发行的刊物上刊登的商务研究成果。

⑷参评的研究报告必须是经委托单位或立项单位正式委托、立项并评审验收的课题研究成果(须附相关证明资料)。

⑸已参加过其他评奖活动的作品亦可参加本成果奖的评审(须注明获奖名称、等级)。

⑹以下类型的作品不予受理:一般性的商务方面的考察报告、工作总结;具体的单一领域里的业务介绍;纯教科书方面的作品(具有突破、创新意义的教科书类作品除外)等。

3.注意事项

⑴成果奖评委实行回避原则。如果评委有作品参评,将不担任同一届评委。

⑵每一位申请人每一评奖年度只能申报一部论著或一篇论文或一份研究报告。

⑶参评作品须由两名具有同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书面推荐。如果评委做推荐人,将不担任同一届评委。

⑷报送作品需呈送的材料如下:

①论文部分

作品一式11份(署名的1份,其余10份不需署名,因评审是匿名的);《申请书》一式2份;《申请书》的“作品概述”部分一式10份,请认真填写,文字中不得体现出作者、推荐人姓名、单位。

②论著部分

作品一式10份;《申请书》一式2份;《申请书》的“作品概述”部分一式10份,请认真详细填写,文字中不得体现出推荐人姓名、单位。

③研究报告部分

作品一式11份(1份署名,其余10份作品不需署名,因评审是匿名的);《申请书》一式2份;《申请书》的“作品概述”部分一式10份,请认真填写,文字中不得体现出作者、推荐人姓名、单位。

⑸将“作品概述”部分单独装订,不要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

⑹写表格必须字迹清晰,内容逐项填写,不填写内容的空格部分请用“/”代替。

⑺《申请书》需附电子版,论文、研究报告参评作品需附电子版,请发送至wkb@。

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27日

五、参评办法

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秘书处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受理2007/2008年度参评作品申请。凡是于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内在全国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具有较高学术理论价值的社科类(商务领域)研究作品,或虽未公开发表,但在内部发行的刊物上刊登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联系人:迟琳琳 李力

联系电话:84708600

E-mail:w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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