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10-08-01浏览:

日期:2007-12-14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辽宁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08年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构成及计划类别

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为“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一)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二种:一般项目、自筹项目。

1.一般项目是指主要以承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具有一般资助强度的科学研究项目。

2.自筹项目是指学校资助和课题组筹集经费的项目。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四种:社科基地项目、一般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和自筹项目。

1.社科基地项目由国家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评估认定的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承担,应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由各人文社科基地选题申报。

2.一般项目是指对经济社会发展、学科建设有一定促进作用的,具有一般资助强度的研究项目。

3.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是指在教育厅科技处指导下,与其他人文社科项目统筹规划,由教育厅科技处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具体实施的教育学门类的研究项目。

4.自筹项目是指学校资助和课题组筹集经费的项目。

二、资助额度

科学技术一般研究项目单项资助额度平均为3万元。人文社科一般项目1-2万元、社科基地项目2-4万元、教育科学规划项目1-3万元以下。自筹项目资金要保障项目实施所需经费。

三、申报条件

研究项目第一申报人必须是高等学校在编的教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申报要求

1.第一申报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及辽宁省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2.第一申报人只能申报本次计划中的一个项目,并不得同时以第一申报人申报实验室、团队支持计划项目,但不影响人才支持计划及专利、专著资助的申报。课题组参加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项目。课题组成员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

3.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国家、省、市教育或科技部门资助的,不得申报本次计划项目。

4.第一申报人有教育厅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本次计划项目。

5.一般项目计划只面向省市属高校。

6.每个文科基地限报3项。

五、申报程序

请申报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老师填写《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1)及《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登记一览表》(附件2),申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老师填写《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3)及《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登记一览表》(附件4),并于2008年1月8前将申请书一式四份报送科技处科研科,同时通过邮件发送申请书及一览表的电子版

联系人:李占英

联系电话:84708958

Email:kjcxmb@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2.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登记一览表

3.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4.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登记一览表

附件下载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2: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登记一览表.xls

附件3: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4: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登记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