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立项课题的通知

日期: 2010-08-01浏览:

日期:2007-10-3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部署精神,促进学科建设和人才成长,进一步调动广大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理论研究、理论创新的积极性,促进繁荣发展,为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服务,省社科联决定开展2007年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辽宁等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基础理论学术前沿性问题进行课题立项。通过立项研究整合研究资源、提高研究质量,引导和推进学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繁荣,为辽宁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参照国家规划办和省规划办的立项课题指南,重点参照《2007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选题指南》进行申报,课题名称可以自定。2007年度立项课题为300项。省社科联立项课题在选题方面突出对我省改革发展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的研究,同时兼顾辽宁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和基础理论的研究。申报者请注意把握省社科联立项课题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申报。

2、选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力求深入回答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注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应用性、对策性问题研究;鼓励研究者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鼓励对有典型意义的个案进行解剖式研究,对实践规律进行理论分析和概括;鼓励各申报者开展跨学科的综合研究;鼓励对基础理论的前沿性问题予以深入研究。研究工作必须遵守学术规范,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3、本次立项课题研究成果应在一年内完成,即从课题立项批准之日起到下年同日期内止结项。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2006年省社科联立项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次立项课题。

4、各申报推荐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发动广大工作者积极申报省社科联立项课题。提倡广大工作者开展协作攻关研究,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

5、申报人员必须满足以下1项以上条件,方可进行申报:

①曾主持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已通过验收结项;

②研究成果曾获市级以上奖项或被市级以上政府决策部门采纳(包括部分采纳);

③曾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3篇以上文章。

6、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报。

7、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并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其获准的立项一律撤项。

三、立项审批和优秀课题奖励资助

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课题立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课题第一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和本人。本立项课题采取以奖代投方式,即立项时无资金资助,结项时,经学科专家组评审为一、二、三等奖的,省社科联给予适当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对立项课题给予经费资助。

四、课题验收、结项

申报课题经评审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调研及文字工作,并于2008年11月10—15日期间将课题成果一式2份、课题结项鉴定书一式2份、电子版1份,由单位科研部门统一报送省社科联科研部。经专家组评审验收,验收合格的课题准许结项,并在课题结项的基础上,另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项。对验收合格和获奖的课题成果,按课题负责人颁发课题结项证书、奖励证书及奖金。

省社科联对优秀课题研究成果摘要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为决策提供参考,推荐在《理论界》杂志发表,并作为评审辽宁省成果奖的条件之一。

五、申报受理

申报时需报送的材料为:

①经推荐单位科研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申报表》(一式3份);

②《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2份);

《申报表》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印制一律使用A4纸。

截止时间:2007年11月12日

联 系 人:李力

电 话:84708600

附件下载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立项课题管理办法.doc

2007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立项课题选题指南.doc

2007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申请表.doc